无期徒刑可以减刑吗?减刑条件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19-12-26
无期徒刑,从字面上理解就是无期限的关押,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迫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那么无期徒刑可以减刑吗?无期徒刑减刑后不能少于多少年?无期徒刑减刑条件又是怎样的?为了帮您解答这些疑惑,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无期徒刑可以减刑吗?
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
减刑幅度为:
1、对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于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2年以后,应及时予以减刑。
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重新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2年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的起始时间要适当延长。
对无期徒刑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以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10年。
这一规定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这之日起计算。对原判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时,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对无期徒刑犯适用减刑时,应由罪犯所在劳改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审核同意,然后提请当地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二、无期徒刑减刑后不能少于多少年?
不能少于13年。
具体规定如下: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三、无期徒刑减刑条件又是怎样的?
无期徒刑减刑的条件主要包括:
1、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
2、在刑罚执行期间,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符合法定的减刑情节,如果没有被判处刑罚或者刑罚已执行完毕,减刑就不存在的意义。
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