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在看守所的人会疯掉吗?关在看守所多久才会判刑?
    发布时间:2022-03-02
    看守所是指涉嫌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法院暂时还没有做出司法判决,用于暂时性扣押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那么关在看守所的人会疯掉吗?关在看守所多久才会判刑?关在看守所有几种办法可以出来?相信这是很多当事人家属都比较关心的问题,下面法议网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看完后能够帮助到您。

一、关在看守所的人会疯掉吗?
不会。
关进看守所刚开始是不习惯的,但过一段时间适应里面环境,就会好很多。
	
	
		关在看守所的真实生活:
	
		 
	
		1、7:00 起床;
	
		 
	
		2、7:00-8:00 叠被子,搞卫生,轮值员,小组长带领、指挥其他在押人员来做。
	
		 
	
		3、8:00 开始吃早饭;
	
		 
	
		吃完早饭,继续搞卫生,拖地刷厕所等等。做完打扫后,至午饭前,可以看会电视,中午还会要求运动,比如做体操,蹲下起立,踏步等。
	
		 
	
		4、11:00 开始吃午饭;
	
		 
	
		5、12:00-14:00 午睡时间;
	
		 
	
		6、14:00-16:00 看电视,中午安排做操,运动等。
	
		 
	
		7、16:00 开始吃晚饭;
	
		 
	
		8、17:00 轮流开始洗热水澡;
	
		 
	
		9、18:00 开始收拾内务,洗衣服等等;
	
		 
	
		10、19:00-21:30 看电视,看书自由时间;
	
		 
	
		11、21:30-22:00  点名,准备睡觉事宜;
	
		 
	
		12、22:00 开始睡觉;
	
		 
	
		13、22:00-次日7:00 安排监仓人员夜间值班。
	
		 
	
 
二、关在看守所多久才会判刑?
	在看守所关押多久才能判刑,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是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
	
	只会给予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最多十五天,并罚不会超过20天,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确定的拘留期满时,就可以从看守所出来了。
	
	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2、如果涉嫌犯罪
	
	在看完所关的时间,包括刑事拘留期限+逮捕后的侦察羁押期限+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如果没有判刑或是判决有罪、但判缓刑的,就可以放出来了。
	
		
		一般的刑事案件四五个月就可以判决,案情复杂的可达一年多。 
	
		
		(一)侦查阶段: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6.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期限自接到补充侦查通知书后的次日起,不得超过1个月。
	
	
		
		1.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4.退回管辖的,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
	
	
		
		6.被不起诉人对依据刑诉法第142条第2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三)审判阶段: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的案件,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综上:如果不是特别严重的刑事案件,走完了全部程序最后法院没有定罪刑、或是确定有罪但判缓刑的,一般会在看守所关五、六个月。
		
		
 
 
三、关在看守所有几种办法可以出来?
可以通过取保的方式出来。
	满足条件,可以申请取保。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