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以下18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迫使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迫使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迫使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迫使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6、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2、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3、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14、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15、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费工资,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
17、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迫使劳动者辞职的;
18、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迫使劳动者辞职的。
